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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填报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
2019-01-11
校内教职工: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和九华税务局的要求,为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政策,让广大教职工尽早享受税改红利,请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教职工(应纳税所得额大于5000元/月)及时填报。
        填报途径有以下几种:
       一、优先推荐使用远程办税端
     (手机APP,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)
      APP下载:
       IOS版本
       方式一:打开App Store搜索功能,在搜索栏输入“个人所得税”,选择"个人所得税-国家税务总局”APP,点击“获取”。


方式二:长按下图二维码,或打开微信“扫一扫”扫描。依次点击“安装”—“继续”—输入验证码后点击“下一页”完成下载程序。

安卓版本
方式一:手机打开UC浏览器、QQ浏览器、360浏览器、搜狗浏览器等手机浏览器,用浏览器中“扫一扫”功能扫描上图二维码。


方式二:也可使用微信、QQ、支付宝、手机百度等APP扫一扫,可在扫描成功页面点右上角【…】按钮,选择“在(用)浏览器打开”进行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

方式三:各大手机应用市场
目前该App已经在华为、小米、VIVO、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,应用名为“个人所得税”,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。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“个人所得税”下载安装。
手机APP下载后注册指引:
第一步:下载后,打开APP,工作地或常住地下拉列表选择“ 湖南省湘潭市XX区(县)”,点击“ 下一步”。
第二步:未注册用户选择“ 注册”,已注册用户可 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

第三步:选择“ 人脸识别认证注册”,若选择“ 大厅注册码注册“需要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本地办税服务厅申请。

第四步:点击“ 同意并继续”,输入证件号码和姓名后,点击“ 开始人脸识别”,按要求完成识别程序。

第五步:人脸识别完成后,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,点击“ 提交”。恭喜您,注册成功!

二、电子表格模板
通过电子模板填报后经成功导入税收扣缴端软件后打印,经教职工签字、所在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。
三、纸质表格
将填好的纸质表格提交至学校财务处稽核科A202办公室,并成功导入税收扣缴端软件后,经教职工签字、所在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。
注意: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扣除条件,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填报,对相关信息的准确性、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。
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单位的报账员、办公室主任。财务处咨询电话:58291087
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
2019年1月11日
 
联系方式:
地址:湖南·湘潭市桃园路(411201)
电话:0731-582901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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