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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收政策问答
2010-04-14
 

费(金)政策“你问我答”

 

问:地税部门为什么要代收费(金)?

答:目前地税部门替政府行使社保费、工会经费、文化事业费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残保金、防洪保安资金五费两金的代收职能,是为了“促发展、保稳定、重民生”。地税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,有责任义务为促进当前社会的稳定和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做贡献,费金代征工作的开展,不是地税部门主动要承担的,是政府各职能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层层上报,认为税务部门代收费(金),一方面有利于加快税费改革步伐,整顿收费秩序;另一方面有利于节约人员和费用,降低收费成本。所以,国家税务总局在《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国税发[1999]53号),要求我们“凡是各级政府要求税务部门代收的合法收费,各地税务机关都必须承担,不得推辞”。我们地税部门积极承担了代收费(金)的任务,主要是从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需要出发考虑的,地税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,有责任和义务为政府聚积公共财政资金,同时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,构建和谐社会和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高度,我们地税部门也有信心和能力做好代收工作。

问:五费两金由地税部门代收,好在哪里?

答:多年来,费(金)征收一直由各部门自行收缴。随着形势的发展,部门自行收缴经费的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要求,得不到保证,影响了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。地税机关代收费(金),好的地方有很多。第一点,有利于加快税费改革步伐,整顿收费秩序;有利于节约大量人员和费用,降低征收成本,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;有利于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管理,杜绝与减少乱收费、滥收费的现象。第二点,地税部门组织机构健全,信息网络设施比较完备,有一支较大的征收队伍,有较丰富的征收经验。第三点,缴费对象与纳税对象基本一致,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费(金),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,及时掌握缴费人的生产经营情况,足额征收各项费(金),实现国家税收与费(金)同收、同管、同查,将费(金)收缴早日纳入法制轨道。第四点,费(金)集中由地税部门征收,改变了缴费人向多个费(金)主管部门缴费繁琐的现状,简化了征收环节和缴纳手续,减轻了缴费人申报入库的工作量,也符合重视民生、关注民生的需要。第五点,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自觉承担法定义务的观念。构建和谐社会,要求企业在盈利的同时,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。

问: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积极意义?

答:胡锦涛总书记指出:“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,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”残疾人是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一员,是我们事业的建设者,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我们党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体现,是我国物质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。因此说,没有残疾人的社会是不完整的社会,更不是和谐美好的社会。当前,由于一些客观因素,大部分残疾人都因病因残而处于极为贫穷的境地,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特困人员,多半是残疾人。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.就是借助全社会的力量,逐步解决残疾人劳动就业、教育培训、医疗康复、生活保障等问题,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,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。 同时,通过缴纳保障金,激发社会成员对残疾人的仁爱之心、救助之情,唤起大家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社会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。其实,对残疾人来说,就业就是家庭的柴米油盐,生活的衣食住行,这一规定的实施为残疾人平等、参与、共享“三个文明”成果提供了保障,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,更让残疾人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。

问: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?

答:1、老有所养。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,终其一生,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。

2、基本生活有保障。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随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。

3、没有职业差异。无论是城镇个体、私营企业从业人员,还是国有、集体企业职工,只要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,退休时就可按同样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享有养老待遇。

4、流动不影响待遇。劳动者在所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工作流动,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体帐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,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累计计算,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。

问:防洪保安资金的性质和用途?

     答:防洪保安资金是省政府开征的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工程政府性基金。对于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抗旱能力,改变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和江河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的状况,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,促进社会经济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保障全市社会公益事业正常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其资金主要用于堤防工程维修、维护及管理。

问:工会经费有哪些主要用途?

  答:《工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。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。”这一规定,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。

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,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: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;开展职工教育、文体、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;为职工举办政治、科技、业务、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;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;工会自身建设: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;召开工会会员(代表)大会;工会建家活动;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,慰问困难职工;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;设备、设施维修;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、体育、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湘潭市雨湖区地方税务局 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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