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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财务工作连续三年获非税执收先进单位
2013-04-20
        近日,湖南省财政厅发文(湘财非税〔2013〕4号、5号文件)表彰2012年度省直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和2012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年检优秀单位,我校榜上有名。这是我校连续三年获评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先进单位,也是省属综合性大学中唯一连续三年获此殊荣的单位。
 
    我校财务工作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实施“一二三四”工程,即秉承“一个理念”(规范、安全、高效),弘扬“两种精神”(团结协作、奋发进取),促进“三个结合”(管理与服务相结合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),加强“四项建设”(制度建设、作风建设、队伍建设、环境建设),圆满完成各项任务。
 
    我校认真贯彻落实《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》,坚持做好非税收入执收工作:加强收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,不断强化全体教职工的收费规范意识;修订了《湖南科技大学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具体收缴管理责任;实行收费公示制度,及时将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以公示牌、公示表的形式进行公示,并随《新生录取通知书》寄发公开信,宣传教育收费的具体政策;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报批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制度,并按规定接受年检;定期进行收费自查,定期集中汇审,加强收费工作的监督;收费票据实行专人管理,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和票据台账,切实做好票据“申购、领用、使用、核销”等环节的工作,强化以票管收的理念;明确职责分工,严格岗位责任,规范运转程序,着力加强内部控制管理,确保会计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,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,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。以上举措的有效推进,我校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取得可喜成绩,在2010年、2011年和2012年省非税收入执收年度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先进单位,在高校同行中受到普遍好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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